各院系、部分:
在学院党委的向导和眷注下,为有用推进和实验金年会教育国际化战略,作育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勉励我院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与深造,我校设立了“金年会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学生加入学校组织的种种国际交流相助项目和相关运动。
现将《金年会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计划》转发给各院系、部分,请各院系、部分信息员将“奖学金计划”宣布给全校师生,并报本部分党政认真人详阅。
请各院系仔细研读“奖学金计划”,起劲组织和开展学生对外交流与相助,并指导学生申请奖学金资助,科学合理使用奖学金勉励学生出国(境)开展学习、交流运动。
附件: 《金年会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计划》
国际相助交流处
2019年10月18日
金年会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计划
为有用推进和实验金年会教育国际化战略,作育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推动我院教育国际化历程,勉励我院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与深造,特设立金年会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该奖学金由学校设立专项资金资助,每年总体规模人民币50万元,用于资助我校学生加入学校组织的种种国际交流相助项目和相关运动,资助工具为我校切合条件的中国籍整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一、 奖学金种类、名额伎帐助规模
(一)学习奖学金
类型名称 | 品级 | 资助金额 | 资助规模 |
学位项目类 | 一等 | 12000 | 资助加入学位项目的学生,包括本科双学位项目和硕士双学位项目。 |
二等 | 10000 | ||
三等 | 8000 | ||
学期学分类 | 一等 | 10000 | 资助加入学分交流项目的学生,包括一学期至一学年的学分交流项目 |
二等 | 8000 | ||
三等 | 6000 |
(二)专项奖学金
类型名称 | 资助金额 | 资助规模 |
短期交流类 | 5000 | 资助加入学校审批的我校友好院校30天以上的短期交流学习的学生 |
短期游学类 | 5000 | 资助加入学校和友好院校组织的短期游学项目的学生,包括暑期学校夏令营、冬令营等。 |
学术交流类 | 5000 | 资助受邀加入国际学术聚会宣读论文、学生作品入选大型国际学术运动(作品展出、首演) |
公派演出类 | 5000 | 加入学校组团公派赴外洋演出的学生。 |
二、 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我校中国国籍整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身心康健;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向导,遵纪遵法,具有优异的政治素质;
3. 忠实守信,品行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学习时代无违法违纪行为;
4. 勤劳学习,起劲上进,效果优良,无考试缺乏格科目;
5. 已获得我校学生国际交流项目的资格,赴国(境)外相助院;蜓芯炕箍棺ㄒ笛啊⒖蒲邢嘀⒀踅涣鳌⒂窝А⒍唐谘行蕖⒀蹙刍岬;
6. 申请人需提供外语水平证实(如雅思、托福、GMAT、大学英语四六、级等,没有语言水平证实的可不提供),在一律条件下,外语效果较高者优先思量;
7. 被QS天下大学排名前100(以申请昔时官网综合排名为准)的高校录取的学生在一律条件下优先思量;
8. 列入学院昔时贫困生名单的优异学生在一律条件下优先思量;
9. 已获得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此奖学金;
10. 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公派学生不得再次申请此奖学金。
11. 每位同砚每次只能申请一种奖学金类型,不得同时申请多项奖学金类型,在校时代学生只能申请一次同类型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
(二) 学习奖学金申请条件
“学位项目类”和“学期学分类”奖学金在知足外方录取要求和外语水平要求的条件下,凭证GPA和外语效果排名顺序择优分派。
(三) 专项奖学金申请条件
1.专项奖学金申请需要知足各专项设定的特殊条件,并获得外方院校揭晓的结业证。
2.论文入选国际学术聚会的需提交参会约请函和入选论文。
3.作品入选外洋展览或演出的,需提交约请函和入选作品。
三、 奖学金申请流程
(一) 学生在申请奖学金前,须仔细阅读《金年会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计划》,确认自己切合申请奖学金的条件。
(二) 学生在获得加入我院组织的学生国际交流项目的资格后,在我院国际相助交流处网站“师生出国(境)”专栏(/office/waishi/abroad.asp)下载并填写《金年会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申请表》和《金年会学生出国(境)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凭证奖学金种别举行申请(无需填写金额),每次只能申请一种类型奖学金。
(三) 将所在院系向导员和认真人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及相关附件(附件凭证上述各个奖学金类别的申请条件准备,如官方效果单、语言效果证实等)一并提交给学生处或研究生处经办人(同时用U盘提交电子版),由学生处或研究生举行初审,将切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申请质料和汇总表提交至国际相助交流处(武侯校区外专楼404,电子版汇总后发送到邮箱ghc@sccm.edu.cn)。
四、 奖学金评审与治理
(一) 评审制度
1. 学校建设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评审组,主管外事院向导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研究生处、学工部、国际相助交流处、计财处及相关学科、学院认真人组成。奖学金评审组设在国际相助交流处,认真一样平常治理。
2. 昔时的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评审名额和奖学金人数依据昔时学校财务预算由评审组凭证申报学生情形确定。
3. 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评审组凭证各院(系)上报的学生申请质料,组织评审(须要时可组织面试),确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学校网站举行不少于5个事情日的公示。
(二) 奖学金治理
1. 以学校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评审组文件为据,由学校计财处按划定发放。
2. 学生返校后20日内向国际处提交详细书面总结报告,经奖学金评审组审核通事后,发放响应奖学金。
3. 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获得者,在出国(境)前应与学校签署《金年会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协议书》,明确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包括按期完成学习使命、遵守相关国家的执律例则等。
4. 由于任何缘故原由中途退出项目或未完成项目的学生作废奖学金资格。
附件:
金年会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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